发布时间:2019-11-23 18:16:52
投诉案例(二)
2019年11月12日,房主杨勇投诉大杨树一家中介(Ⅹ谐),起因是中介让他从苏州回来卖房签合同,买方也中介交过了诚意金5000元。房主订过车票赶回焦作途中,买方变化不愿意再买此房,要求退回诚意金。中介在房主杨勇赶到焦作前把诚意金退给了买方。杨勇要求中介弥补来回车票及损失。在协会的沟通疏导下,中介认识到自己的工作失误,及造成杨勇损失自己有责任。最后赔偿杨勇1000元。
案后分析:1.诚意金与定金有法律意义区别,在买卖双方正式签合同之前,诚意金不具有定金的约束力,可以无条件索回,但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适当补偿。中介应该承担双方责任,不要让买方承担过重损失,但是也不能让房主承担无辜损失,要平衡双方利益,及心理感受。杨勇为什么把大杨树这家中介投诉到房产协会?主要是中介没有认识到自己肩负责任及对方的感受。让杨勇不平衡的怒火一直在心中燃烧!
投诉案例总结:只要客户不满意,就是中介服务不到位;只要客户投诉中介,就是中介对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义务认识不够。通过这些案例分析,让我们共同学习,共同成长,把房产中介行业做好,让市民放心!
焦作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办公地址:丰收路房产管理中心三楼322室,投诉电话0391-8769318
后续:苏州杨勇投诉这家中介,目的是想通过主管部门来教育她们,让她们更好的成长!房产协会的工作态度,工作作风,工作效率让远道的朋友杨勇非常满意,特送锦旗表心意!